项目名称: |
百灵庙镇污水处理扩能及中水回用PPP项目资格预审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377号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强; 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需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法律要求:(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予以证明。 6、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 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7、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 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采用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施工和运营。七、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 1、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2、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明确: ①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③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对本次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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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6月11日 17:4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19日 17:40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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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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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03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万號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03日 09:30 |
开标地址: |
万號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 |
达茂旗百灵庙镇 |
采购人联系人: |
齐永军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842378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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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24079017892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达茂旗公管办 |
项目负责人: |
杨睿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1 |
采购文件: |
资格预审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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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7613320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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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百灵庙镇污水处理扩能及中水回用PPP项目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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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