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2020年公共厕所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
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2020年公共厕所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525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ZT-2020-006 |
评审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公示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赵坚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25542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A2235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951130122000000024262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头市高新银通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曹东伟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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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公告】-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2020年公共厕所建设改造项目.docx |
A |
2021年01月12日 |
1,840,000.00 |
包头市海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明阳景苑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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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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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刘杨,刘烨,朱利平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内蒙古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