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显示屏及视频处理设备采购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显示屏及视频处理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348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CG-2019-019 |
评审日期: |
2019年12月02日 |
公示日期: |
2019年12月02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商;(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有效状态查询结果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5)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沙河镇沙木佳路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嘉骐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664721178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61021316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高新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李杰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598465550 |
采购文件: |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显示屏及视频处理设备采购采购项目.docx |
A |
2019年12月02日 |
346,655.00 |
山西海天腾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太原高新区产业路36号A座五层503、5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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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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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杨嘉骐、刘庆新、焉群鸣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